根据《点军区2023年乡村医生补充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开展点军区2023年乡村医生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急需紧缺、紧密联系实际原则。注重因地制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合理确定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严密招聘程序,补齐基层卫生人才短板,确保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持续稳定。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岗位为点军区乡土城乡乡村医生岗位,计划招聘临床专业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点军区2023年乡村医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及报名
1.发布公告
在宜昌点军网(http://www.dianju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助理)资格证以及附件2《点军区2023年乡村医生招聘报名表》原件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姓名”发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546961992@qq.com。
3.资格审查:自报名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上午12:00。由区卫健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宜昌点军网(http://www.dianjun.gov.cn/)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4.开考比例:面试实施前,乡村医生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若面试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实行**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低分数线为60分)。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招聘领导小组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并在面试前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
1.面试。面试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2)面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面试命题:由区卫健局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组织**命制。
(4)考官选派:严格参照相关规定,考官由7人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确定。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成绩相同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成绩及时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告。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成绩,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告,并由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局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或在处分期内,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法违纪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考察结束,由区卫健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乡村医生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聘用乡村医生的岗位设置、工资福利、职称评定、奖励晋级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参照现行的委培大学生乡村医生政策执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五、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保证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本次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面试组织实施等区卫健局负责。
为加强招聘乡村医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卫生股。财务股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监督审查,局办公室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
六、工作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点军区2023年乡村医生补充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公平。对违纪违规现象,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的责任。报名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717-6673911,监督电话:0717-6673522。
2.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点军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0日
原标题:点军区2023年乡村医生补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ianjun.gov.cn/zfxxgk/show.html?aid=5&id=55285